
连队所驻扎的地方,距离中印边界线只有7公里。说起来有7公里,而实际的直线距离只有三公里,因为我们巡逻的公路是沿着中印河修筑的,所以巡逻的时候要绕一多半的路程。中印河的河面不是很宽敞,也不是很深。根据我当时游泳的感觉,不过只有一米多,深的地方也不过两米左右而已。我们平时在连队的山腰,能很显眼地看到这条河如同一条银白色的蟒蛇,蜿蜒而去。
每年盛夏,连长都要选择一个烈日当头的炎热天气,要我们准备少量的手榴弹,然后开上连队的汽车去中印河边。去干什么?去炸鱼。
连长选择一个水流平缓的地方,然后和有经验的老兵,将多枚手榴弹拉开导火索同时投入水中,几秒过后,河面上升起一个个水拄,一声声沉闷的爆炸声从水中传上来。这个时候,早已经守侯在距离连长一定距离河流下游的我们,则脱得精光扑扑通通地跳进河中。不一会儿,就有一群被炸死或者震晕的鱼儿漂浮在河面上,从上游漂流而下。
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鱼,也绝对没有想到天然的河流中会有这么多的鱼生存!它们从河面上漂流下来,有时候几乎是成群结队,有的大约两尺长,小的也有一尺左右。大大小小的鱼从我们的眼前流过,让人应接不暇。我们只拣大的鱼抓在手中,然后用力将它仍上岸。尽管中印河的流速不是很快,但是仍然有很多的大鱼,从我们的眼皮子底下一晃而过,继续向下游漂去。在这种情况下,你会懊恼自己为什么不多长两只手呢!事实上,被上游连长和老兵炸死的鱼,绝大多数都没有被我们抓住,而是从我们眼皮子底下漂走了。尽管如此,我们所抓到的鱼儿,数量仍然大得惊人!岸上,不会游泳的战友抬着菜筐,将扔上来的鱼收集起来,不一会儿工夫,就会收集几百条之多。随后,我们在连长的带领下,将这些鱼抬上汽车,拉到山口一个小河流旁边开膛破肚,并且清洗干净拉回连队。
其实,我们这样干,在西藏这个感地方,是比较危险的事情。因为在西藏,天上飞翔的鹰和乌鸦,以及河水中遨游的鱼儿,都被藏族同胞称作为“神”!这种风俗,本来是与藏族人的丧葬习惯有直接关系的,藏族人死后,德高望重和有身份的人是被“天葬”的,也就是将人的尸体由天葬师按照一定的方法分解开来再捣碎,然后点燃一种香料,这种香料很快就会吸引大量的鹰和乌鸦聚集在天葬台的上空。然后亡者的尸体就会被这些鹰吃得干干净净,连一片骨渣都不会剩下。而大多数藏族人死后,则是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仪式,扔进河中被鱼儿吃掉的。所以在西藏这个地方,鱼儿是藏族人眼中的神,是神圣不可侵犯的!如果谁当着藏族同胞的面,射杀鹰和乌鸦,或者捕捞河流中的鱼,肯定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。这种现象就好象您在回族的餐馆中,要想让回族的厨师给你用大肉做菜一样。
可是我们每年都这样干,而且还不止一次地这样炸鱼。干部敢明目张胆的原因,是连队的驻地很偏僻,当然也不是方圆百里没有人烟的。在距离连队大约5公里的地方,有一个藏族同胞的村子,我记得那个村子叫做江基村。村子不是很大,也没有多少藏族人,我们和这些当地的居民因为语言的障碍,平时接触不是很频繁的。尽管我们和藏民不常接触,但是并不意味着可以违反当地的风俗习惯。连长和干部们敢于违反,主要的原因还是我们这样干,能确保不被藏族人看见和知道。毕竟,这个地方太过于开阔和偏僻了,一个村子的存在,仅仅就好象一张大白纸上被人点了一个黑点而已。再说,我们平时炸鱼的地方,既没有丰厚的水草可供放牧,也没有淡水可供饮用,藏民到这个地方来干嘛?
我们和连长聊天的时候,也谈论起这个问题,都佩服连长的胆子真够大的。要知道,如果这样的做法被藏民看到,真闹起民族纠纷让军分区的领导知道了,连长也就完蛋了。连长笑着说,其实我带领上你们这样做,也是提心吊胆的。敢冒这种风险的原因,除了咱们炸鱼的地方确实不会有藏民出现以外,还有一个原因,那就是连队的伙食条件太差了,还不是想让你们吃些平时运不到连队的东西,给你们解解嘴谗?连长虽然这样说,但谁能肯定,不是他自己嘴谗想吃鱼呢?
紧接着我们聊天,连长说:纪律、条令、和道德公德和民族风俗这些东西,都是必须遵守的,但是也得分个具体情况!比如以前在战争年代,有一个士兵和部队失去了任何联系,当地的老百姓也因为战乱而躲避逃亡得无影无踪一个不剩,这个士兵便钻进以老百姓的甘蔗林,因而吃掉和毁坏了老百姓许多的甘蔗。后来部队的干部要以“解放军战士不拿群众一针一线”的规定,对他进行处理,指导员分辨说,纪律和条令只能是在有人和人多的时候才有效力,如果在一定的场合和环境下只有他一个人,是不应该受这种约束的。那一大片的甘蔗林,在主人走后,已经成了没有主的植物,所以我们不应该因此而处理我们的战士。因此,咱们在西藏的境内但选择绝无人烟的地方捕鱼,应该是可以的。
连长继续笑着说,不能随地大小便,是人人皆知道的起码常识,但是不能随地大小便,却只是人们在居住环境中的社会公德。假如说你一个人行走在像连队营区外面,那种方圆百里没有人烟的地方,而正好尿急需要撒尿,难道还必须要找到个厕所才能解开裤带?这显然是不现实的,你可以随时随地地解开裤带,对着任何一个方位,用任何一种难看的姿势撒尿!如果你还感觉炎热难当,还可以脱得精光在树下乘凉,而不用注意军容风纪和形象。
每年盛夏,连长都要选择一个烈日当头的炎热天气,要我们准备少量的手榴弹,然后开上连队的汽车去中印河边。去干什么?去炸鱼。
连长选择一个水流平缓的地方,然后和有经验的老兵,将多枚手榴弹拉开导火索同时投入水中,几秒过后,河面上升起一个个水拄,一声声沉闷的爆炸声从水中传上来。这个时候,早已经守侯在距离连长一定距离河流下游的我们,则脱得精光扑扑通通地跳进河中。不一会儿,就有一群被炸死或者震晕的鱼儿漂浮在河面上,从上游漂流而下。
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鱼,也绝对没有想到天然的河流中会有这么多的鱼生存!它们从河面上漂流下来,有时候几乎是成群结队,有的大约两尺长,小的也有一尺左右。大大小小的鱼从我们的眼前流过,让人应接不暇。我们只拣大的鱼抓在手中,然后用力将它仍上岸。尽管中印河的流速不是很快,但是仍然有很多的大鱼,从我们的眼皮子底下一晃而过,继续向下游漂去。在这种情况下,你会懊恼自己为什么不多长两只手呢!事实上,被上游连长和老兵炸死的鱼,绝大多数都没有被我们抓住,而是从我们眼皮子底下漂走了。尽管如此,我们所抓到的鱼儿,数量仍然大得惊人!岸上,不会游泳的战友抬着菜筐,将扔上来的鱼收集起来,不一会儿工夫,就会收集几百条之多。随后,我们在连长的带领下,将这些鱼抬上汽车,拉到山口一个小河流旁边开膛破肚,并且清洗干净拉回连队。
其实,我们这样干,在西藏这个感地方,是比较危险的事情。因为在西藏,天上飞翔的鹰和乌鸦,以及河水中遨游的鱼儿,都被藏族同胞称作为“神”!这种风俗,本来是与藏族人的丧葬习惯有直接关系的,藏族人死后,德高望重和有身份的人是被“天葬”的,也就是将人的尸体由天葬师按照一定的方法分解开来再捣碎,然后点燃一种香料,这种香料很快就会吸引大量的鹰和乌鸦聚集在天葬台的上空。然后亡者的尸体就会被这些鹰吃得干干净净,连一片骨渣都不会剩下。而大多数藏族人死后,则是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仪式,扔进河中被鱼儿吃掉的。所以在西藏这个地方,鱼儿是藏族人眼中的神,是神圣不可侵犯的!如果谁当着藏族同胞的面,射杀鹰和乌鸦,或者捕捞河流中的鱼,肯定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烦。这种现象就好象您在回族的餐馆中,要想让回族的厨师给你用大肉做菜一样。
可是我们每年都这样干,而且还不止一次地这样炸鱼。干部敢明目张胆的原因,是连队的驻地很偏僻,当然也不是方圆百里没有人烟的。在距离连队大约5公里的地方,有一个藏族同胞的村子,我记得那个村子叫做江基村。村子不是很大,也没有多少藏族人,我们和这些当地的居民因为语言的障碍,平时接触不是很频繁的。尽管我们和藏民不常接触,但是并不意味着可以违反当地的风俗习惯。连长和干部们敢于违反,主要的原因还是我们这样干,能确保不被藏族人看见和知道。毕竟,这个地方太过于开阔和偏僻了,一个村子的存在,仅仅就好象一张大白纸上被人点了一个黑点而已。再说,我们平时炸鱼的地方,既没有丰厚的水草可供放牧,也没有淡水可供饮用,藏民到这个地方来干嘛?
我们和连长聊天的时候,也谈论起这个问题,都佩服连长的胆子真够大的。要知道,如果这样的做法被藏民看到,真闹起民族纠纷让军分区的领导知道了,连长也就完蛋了。连长笑着说,其实我带领上你们这样做,也是提心吊胆的。敢冒这种风险的原因,除了咱们炸鱼的地方确实不会有藏民出现以外,还有一个原因,那就是连队的伙食条件太差了,还不是想让你们吃些平时运不到连队的东西,给你们解解嘴谗?连长虽然这样说,但谁能肯定,不是他自己嘴谗想吃鱼呢?
紧接着我们聊天,连长说:纪律、条令、和道德公德和民族风俗这些东西,都是必须遵守的,但是也得分个具体情况!比如以前在战争年代,有一个士兵和部队失去了任何联系,当地的老百姓也因为战乱而躲避逃亡得无影无踪一个不剩,这个士兵便钻进以老百姓的甘蔗林,因而吃掉和毁坏了老百姓许多的甘蔗。后来部队的干部要以“解放军战士不拿群众一针一线”的规定,对他进行处理,指导员分辨说,纪律和条令只能是在有人和人多的时候才有效力,如果在一定的场合和环境下只有他一个人,是不应该受这种约束的。那一大片的甘蔗林,在主人走后,已经成了没有主的植物,所以我们不应该因此而处理我们的战士。因此,咱们在西藏的境内但选择绝无人烟的地方捕鱼,应该是可以的。
连长继续笑着说,不能随地大小便,是人人皆知道的起码常识,但是不能随地大小便,却只是人们在居住环境中的社会公德。假如说你一个人行走在像连队营区外面,那种方圆百里没有人烟的地方,而正好尿急需要撒尿,难道还必须要找到个厕所才能解开裤带?这显然是不现实的,你可以随时随地地解开裤带,对着任何一个方位,用任何一种难看的姿势撒尿!如果你还感觉炎热难当,还可以脱得精光在树下乘凉,而不用注意军容风纪和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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